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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评价是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又一新的教学评价思想。他有别于传统的他评为主的评价,是以自主性评价为主,既自主地评价自己和他人。它不是以甄别和选拔为目的,而是更加注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和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更加注重学生本人在评价中的作用和学生不同个性的发展,使评价研究更趋合理和完善。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由于音乐自身的情感性、抽象性、创造性、非语义性特性,实施自主性评价具备了一定的可能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在音乐教学中实施自主性评价是以《音乐课程标准》所提倡的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音乐实践,注重个性发展,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倡导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的教学理念为依据。 还结合音乐学科的特点,结合音乐教学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并进行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本文内容共分三部分,由绪论和二个章节构成。绪论中包括选题缘起、概念界定、影响评价理念转变的因素及反思和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四个方面。第一章是自主性评价的理论分析,通过对音乐教学自主性评价的理论概述、音乐教学自主性评价的特征与内涵以及自评和他评的比较分析的论述,阐述自主性评价的理论价值。第二章是音乐教学自主性评价的实践探究,通过对音乐教学中的自主性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基本程序以及实施的方法和建议几方面进行探索研究,进一步论述自主性评价的现实意义。 总的说来,本文关于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及其现实意义,足以引导我们找到当前音乐教育评价理论转型的方向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