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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从法学视角通过分析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的现状,对持卡人资金安全权相关基本理论进行阐述,对完善我国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提出若干具体建议。银行卡(Bank Card)是指由银行发行、供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的新型服务工具的总称。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卡是指借记卡(Debit Card)和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Credit Card)。本文论述中的“银行卡”专指借记卡,不包括信用卡等其他卡种。针对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的保护,本文从三个方面依次展开论述。第一部分,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应受保护。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指持卡人的账户资金不被不适当的减少。资金安全权性质上表现为持卡人的财产利益,其所涉及的数据是对持卡人资产的记录信息并通过该信息而表现为的虚拟电子货币。本部分首先通过若干典型案例,总结出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受侵害的主要形式,继而从多角度分析持卡人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其次,梳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分析归纳我国银行卡业务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环境。最后,归纳出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中的法律关系分析。本部分首先对发卡银行和持卡人、发卡银行和特约商户以及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具体说明三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所承担的义务。其次,分析银行卡当事人责任分担问题,介绍了《电子资金划拨法》与《E条例》关于责任限额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出该制度通过限制持卡人对未经授权划拨所承担的责任,保护了持卡人的利益。这项制度还具有避免损失以及损失进一步增加的危险,有利于电子支付这一新兴业务的发展壮大。最后,对银行卡纠纷法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进行分析,指出银行应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包括对持卡人是否泄漏密码等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第三部分是对完善我国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提出几点具体建议。本部分首先提出要完善银行卡持卡人资金安全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立法并且提高立法等级。其次,以行业自律性规范作为辅助条件,加强对持卡人资金安全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再次,建议借鉴外国责任限额制度,在我国建立立足本国的责任限额制度。最后,对我国挂失制度诸多不合理之处进行分析,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对完善挂失制度提出一些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