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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正进入一个全方位、多层面、跨学科、跨部门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建立与完善我国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已成为刻不容缓、必须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没有恰当的、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就没有学科竞争力的有效提升,也不会有学科研究目标的可行性规划。本文即以此为着笔点,通过对当前我国社科成果评价制度的剖析,探究其中导致产生诸多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通过对比与借鉴国外社科成果评价的先进经验,最终提出了改进我国社科成果评价制度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的突出特点是:第一,经过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文章概括总结了社科成果的定义、形式与特点,当前我国社科成果评价的主要方式、方法,并区别了社科成果评价不同于自然科学成果评价;第二,文章将当前我国社科成果评价的不规范归结为三方面: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的不规范、评价程序的不规范和评价过程的不规范;第三,追根溯源,通过对现象的分析,文章认为当前我国社科成果评价问题不断产生的原因在于评价者未能处理好成果创新与理论阐释、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近期价值与远期价值、直接价值与间接价值、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国内认同与国外认同这六个方面的关系;第四,文章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社科成果评价制度的介绍与分析,总结出当前值得我们借鉴的有益经验。最后,文章就改进我国社科成果评价制度提出了对策性建议:首先要重建评价标准,确立真理标准、价值标准、审美标准在社科成果评价过程中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其次要改进评价方法,具体措施包括:一确立引证分析法;二坚持同行评议;三建立成果查新制度;四建立专门的社科成果评价机构;五重视异地评审;六重视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