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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级政府都在寻求职能转变,“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是必然的发展趋势。然而,如何做到政府职能转变,还存在很多的疑问和分歧。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势必要将政府不应做或者政府做不好的职能剥离出来,那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承接这部分职能。尤其,随着体制改革,大量的社会职能落到社区,不堪重负,为社区服务找一条出路显得迫在眉睫。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和当前我国情况来看,发挥非营利组织作用,提供社区服务,是十分有效的办法。但是,从非营利性组织在社区服务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而言,我国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还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特别是和国外的非营利性组织发展相比,和改革开放中社会的巨大变迁带来的需求相比,我国的非营利性组织表现出明显的先天弱质、后天困难。它们在获取和运用资源、协调关系、发挥作用等方面都不存在明显的优势。因此,为了深入研究社区服务体制改革现状,笔者选择了南京市允德乐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典型个案来调查,它的内部运作及外部模式尤其具有典型意义。笔者研究个案的过程中采取半结构访谈法,主要通过与该组织的核心人物及工作人员的访谈了解该组织的内部状况,包括允德乐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概况、组织机构和服务方式。在研究允德乐龄中心与政府的合作关系中,笔者发现社会大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实民情的需求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背景原因;政府主管部门的意愿以及对非营利组织的挑选,是政府方面建立合作关系的直接原因,更重要的是,这种尝试在实践之后需要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扶持,才能保证这种合作的稳定发展;并且,非营利组织只有不断探索和发展新的养老服务模式才能使这种合作关系有广阔的前景。而允德乐龄中心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则是经历了冲突——合作的过程,这期间当然少不了允德的努力。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也发现了不少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培育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失、资金严重不足、志愿失灵、条块分割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笔者进一步分析了非营利组织介入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的合作模式;2、以专业福利机构为取向发展自身能力;3、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解决资金问题;4、加强社区志愿者的组织和培训。总结全文的论述,笔者得出一下结论:1、允德乐龄中心的个案说明,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参与社区服务是可行的。2、社区的认同是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前提。3、现阶段,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还受到法律政策环境与自身能力两方面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