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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石漠化是我国西南地区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造成地表水土流失,岩石裸露,生态系统调蓄水源的能力不断减弱、旱涝灾害频发。喀斯特石漠化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尖锐矛盾,已成为贵州山区生态保护、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基于喀斯特山区复杂地理环境,探讨石漠化治理工程中人为干预影响下的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动态评价和不同人为干预措施对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度非常有必要,这对寻找正确的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途径,加快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促进区域开发建设,实现喀斯特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针对喀斯特石漠化山区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和国家对于西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综合现有的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构建了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特殊地质环境背景下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概念框架,选择典型评价单元,借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空间信息技术手段,综合卫星遥感和地面核查/调查数据,提取专题信息,建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数据库;以并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依据,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特点,从加快区域生态恢复、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完成了2000-2013年花江石漠化综合防治示范区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主要研究结果有: (1)2013年的评价结果显示,花江示范区的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总体级别为Ⅱ(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和Ⅲ(生态环境质量一般),二者合计占示范区总面积的79%以上,最低等级Ⅰ(生态环境质量差)占示范区总面积的6.69%,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的区域即等级Ⅳ(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与等级Ⅴ(生态环境质量优)分别占示范区总面积的9.54%和4.52%。 (2)2000~2013年间花江示范区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表明,2000年之后等级Ⅰ(生态环境质量差)和等级Ⅱ(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区域所占比例表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同时等级Ⅳ(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与等级Ⅴ(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在图上也呈现一个缓慢的上升趋势,花江示范区的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花江示范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采用的人为干预措施逐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通过对花江示范区不同人为干预措施与2000-2013年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图的空间叠加分析表明,实施人为干预措施的区域其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比例都要高于未实施人为干预措施区域的改善比例,而且未实施人为干预措施的区域其生态环境质量的恶化比例也远远高于实施人为干预的区域。在对作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代表的六种人为干预措施的对比分析过程中,可以看到封山育林对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比例最大,生态环境质量的恶化比例也最低;人工种草对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比例最低,但对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的保持效果最为明显;喀斯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封山育林>防护林>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人工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