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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进行一切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和场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量也逐年上升。由于城市中的土地资源有限,一些大中型城市的市内土地规划基本达到饱和状态,不能满足政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由此政府把目光转向了城市周边的近郊或农村,大搞城市建设,兴建住宅、办公大楼以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虽然征用农民土地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在政府征用农村土地时出现了诸如征地权滥用、通过征地谋利、损害农民利益等一系列问题,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引发了众多社会矛盾和冲突,在农民利益受到侵犯的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和谐。因此,在农村土地征用中明确作为土地征用主体的政府责任,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首先从我国土地征用现状入手,阐述了我国目前存在耕地大量减小、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失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的现象。接着,以“康巴什新区建设”为例对征地过程进行了回顾,指出了征地过程中存在的滥用征地权、征地程序不合法、农民利益受损、暴力事件频发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康巴什新区建设”案例中反映出的个性问题,也是我国政府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而,论文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1)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缺陷;(2)征地过程中政府失灵;(3)征地监督管理部门缺失;(4)被征地农民处于弱势。通过原因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在农村土地征用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在土地征用中的责任不仅表现在相关法律规定上,而且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也有所体现。虽然近些年政府在责任落实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政府“官本位”思想和农民奴性意识根深蒂固,加之政府机制上的缺陷,使得政府在解决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时治标不治本。因此,政府在征地过程中,除了要摆正思想、明确自身角色,并对现有土地征用制度进行合理有效的改革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征地全过程监督体系,完善政府的问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更好的履行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中的责任,以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