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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求,要以改革为前提,以创新为手段,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社会治理也同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出,它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基础和保障。我国当前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期、经济转轨期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兴社会阶层不断出现且分化日趋明显,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显现、社会矛盾也逐渐凸显,多元主体参政意识不断加强,对以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的需求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人民政协作是我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独特性以及其着重要的平台和渠道作用也使其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之一。基层人民政协作基层政治组织,具有政治地位的优越性,通过很好的发挥“三大职能”(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能够更好的在地方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阐述了论文的写作背景、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观点,并对国内外有关治理理论及其研究现状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从国家治理理念出发,分析了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以协商民主为前提参与社会治理所具有的优势和特点,并指出基层政协在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和基层政协所具备的优势。第三部分则对北京市朝阳区政协进行案例研究,对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情况,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其它协商方式进行研究,指出基层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和方式的多样。第四部分根据朝阳区政协目前所进行的实践并结合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要求,对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五部分根据前文对朝阳区政协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