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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最主要参与主体之一,其会计信息无疑为证券市场的核心及基本信息。但从证券监管部门的公开数据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伴随证券市场发展一直严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虚假陈述、遗漏等现象频频发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极大地影响了证券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筹集社会资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了规范与发展证券市场,我国监管部门做了很多的努力,制定并出台了许多相应的措施来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盈余预告制度就是在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应市场需求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在诸多的信息之中,盈余预告是投资者提前获知上市公司各期业绩的主要渠道,其产生的市场影响甚至不亚于每期的正式公告。我国的盈余预告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修订和补充,逐渐从简单到完善,目前己经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笔者认为我国当前的盈余预告制度在预告方式的选择上仍然给管理层留下了较大的自愿性选择空间,例如盈余预告精确程度等。由于较差的业绩对管理层形成的潜在的约束作用,它将如何影响管理层对盈余预告披露方式的选择等问题尚有待于研究。 本文试图通过对管理层披露盈余预告的形式和态度倾向进行实证分析,旨在考察管理层盈余预告是否按照监管当局的意图向市场传递了客观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本文通过加入管理层与投资者、董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这一调节变量来研究管理层是否会根据不同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来选择盈余预告披露的形式和态度倾向,并试图得到现有制度对管理层盈余预告的监管有效程度的研究结论。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四个假设,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研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披露形式的关系;第二类是研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的关系。在研究第一类问题时,提出了两个假设: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形式精确性的关系;管理层与投资者、董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形式精确性两者关系的影响。在研究第二类问题时,提出了两个假设: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的关系;管理层与投资者、董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两者关系的影响。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分析方法,以2009年至2012年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为对象,检验上述四个假设。结果发现:在不考虑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交互作用的情况下,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形式精确性存在较高的正向相关关系,即盈余预告消息性质越好,盈余预告形式越精确。而在考虑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信息不对称程度交互作用时,当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形式精确性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将会被削弱。另外,还发现在不考虑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交互作用的情况下,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存在较高的负向相关关系。而在考虑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交互作用的情况下,当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两者之间的负向相关关系会被削弱。 通过本文的实证检验结果,可以使投资者不仅仅通过盈余预告的消息性质好坏作为判断依据,还可以使投资者通过管理层盈余预告的披露形式和态度倾向作为参考依据,使其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和投资。另外,在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交互作用下,当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形式精确性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会得到抑制,盈余预告消息性质与盈余预告态度倾向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也会得到抑制,说明我国的盈余预告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