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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市场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均有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它对扩大内需和推动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住房市场商品化程度逐步深化,住房市场出现房价过高、居民负担重等负面问题。这些问题致使住房难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而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正是解决这一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本文从宏观环境的角度考虑,基于住房保障理论,选取政府、居民、社会三个方面来研究分析河北省城市住房保障水平。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将政府财政支出能力水平、居民供给能力水平、社会因素水平进行变量的操作化,政府财政支出能力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居民供给能力水平包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恩格尔系数、居民年储蓄余额;社会因素水平包括失业率及城市化率,建立了住房保障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历年《河北经济年鉴》的查阅,将各指标进行量化,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指标体系中的各二级指标进行分析,得出政府财政支出是影响河北省城市住房保障水平的主要因素。借鉴国外对住房保障水平的测度研究,本文结合河北省目前的城市住房保障水平现状及相关客观因素,估算出与河北省住房保障水平相适应的测度范围。测度结果发现,河北省各地市间的住房保障水平具有明显差异化,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区划合理性验证,区划结果为住房保障水平较高的是张家口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和邯郸市;处于中等的是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廊坊市;接近下限的有承德和唐山两市;保定市实际住房保障水平低于理论值的下限,需要加大住房保障的财政投入。借鉴住房保障国际经验与河北省住房保障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可以在河北省住房保障过程中实施的对策。在国家层面上,应构建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机制,动态调整住房保障水平。在社会层面上,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社会部门参与住房保障管理,为河北省住房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运行环境。在个人层面上,倡导改变“重买轻租”的个人住房消费观念,引入“全税制”的租房方式,提高居民住房负担能力,树立新的住房消费观念。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上,共同实施有效措施以逐步提高河北省住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