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浩茶油“召回门”事件作为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因金浩茶油采取“秘密召回”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召回而备受关注,该事件的发生不仅是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一次检验,而且折射出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此事件反映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提出建议。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金浩茶油“召回门”事件始末。主要概述了金浩茶油“召回门”事件的始末,并由此而引出文章的主旨。即将文章的主旨定位为探究食品召回制度中的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食品召回法律责任概述。本部分探讨了食品召回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和具体的法律责任形式,指出食品召回法律责任是一种兼具公法属性和私法属性的经济法责任,责任形式具有多样性。第三部分:金浩茶油“召回门”事件中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分析。具体分析了金浩公司和监管部门在本事件中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金浩公司进行“秘密”召回进行了违法性分析,同时对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的行为都做了分析。第四部分: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该部分,笔者通过结合案例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食品召回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否同法律责任的追究以及责任的大小密切相关。为此,笔者总结出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机制存在缺陷;法律责任规定偏轻且难以落实;法律责任监督机制缺失;企业法律责任意识不健全。第五部分:完善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的若干意见。针对第四部分所反映的问题,本部分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一是要加强立法,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二是要完善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制度;三是完善我国食品召回法律责任监督机制;四是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法律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