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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四川某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后,对该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作用,为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依据;寻求县级公立医院有效的补偿渠道,为深化医改提出可行性的方法。方法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围绕该院实行的成本精细化管理项目,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以改革前的资料建立成本基线,通过对比改革前后收入和成本指标的变化,从而论证成本精细化管理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县级公立医院利润损失的补偿作用。结果改革后,医院业务收入增长3.74%,医院药品费、卫生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的增长率分别为-0.06%、-4.52%和-2.71%;改革前医院药占比为31.45%,改革后为30.31%,改革后药占比低于改革前(t=2.656,P=0.022);改革后,临床科室可控成本总额由2866.74万元下降到2773.34万元,降幅为3.26%,其中材料成本由2336.98万元下降到2193.51万元,降幅为6.14%,可收费材料由2111.37万元下降到1942.04万元,降幅度8.02%,不可收费材料由225.61万元增长到251.47万元,增幅为11.46%;改革后,医技科室执行收入同比增长了12.26%,可控成本总额由1589.79万元增长到1682.94万元,增幅为5.86%,其中材料成本由1340.98万元增长到1435.89万元,增幅为7.08%,可收费材料由29.35万元升高到52.37万元,增幅为78.44%,不可收费材料由1311.63万元增长到1383.51万元,增长幅度为5.48%;改革前医院有效收入占比为57.16%,改革后为58.45%,改革后有效收入占比高于改革前(t=-2.517,P=0.029);因子分析显示改革后成本控制较优月份多于改革前(P=0.039);临床科室秩和比综合评价显示改革后综合表现较好的有6个科室,分别是新康复科、新急诊科、新外二科、新妇产科、新血透中心和新肿瘤科,表现较差的科室有5个,分别是口腔科、新外一科、康复科、外三科和新重症医学科,表现中等的科室有21个。结论该院实行的针对药品、材料和可控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方法取得了较好的运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