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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社会和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社会矛盾重重,专制皇权受到极为严峻地挑战,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比较复杂。孙吴统治后期,陆续发生了暨艳案、诸葛恪事件等,反映了君权与相权、淮泗集团和江东大族之间的矛盾。其次,由于世族地主对社会、政治的控制和垄断,政治制度逐渐“门阀化”。这是中国历史特有的现象,也是这一时期最大的政治特点。随着政治、社会环境的变化,常规监察系统及其各组成要素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御史台等监察机构的作用削弱了。在常规监察机构无法正常履行其监察职能或朝官监察不能达到其政治目的情况下,封建君主开始在传统监察之外设立特别监察官吏。三国时期,由于当时特定的政治和历史条件,监察领域出现了特务性质的监察官,即魏、吴的“校事”,本文试图追索出现这种现象的历史原因,并深入探讨特务性质的监察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监察活动的特征,讨论其利弊得失。“特务”是近现代才出现的名词。20世纪上半期,国民党政府为维护法西斯独裁统治,建立了中统和军统等特务组织,派出大量特务或明或暗地残害异己分子和进步人士。史学家吕思勉说过:“所谓特务,并不是近代才有,在距今二千多年前,就早有了”,历史事实正是如此。三国时期,出现了初级形态的特务,不过那时是以监察官的面貌出现。校事地位较低,但其诞生之际便打上了天子亲信和军司的烙印。校事在初设时只是一种适应战事监察的职务,转而被引入朝中后,便成为凌驾于百官之上的特殊监察官,职掌甚至超越了其它所有的监察官。他们能轻易地“奏按丞相”,又有深入督察行政的权力。校事没有正式机构,不受法律的约束,又因是君主的亲信而具有法外行使权力的可能,因此在维护法律的同时又难免破坏法律。在魏、吴两国的皇权对门阀势力尚能保持优势并对校事检御有方时,世家大族惮于皇威,敢怒而不敢言,校事也未造成太大的危害,但这一平衡完全维系于皇权。在魏、吴统治后期,皇权衰落,门阀士族势力重新抬头,校事也随之取消。校事的兴废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世家大族争夺政治权力的矛盾和斗争,以及他们之间力量的此消彼长。由于曹魏和孙吴的政权特点和矛盾的不同,校事所发挥的作用和掌握的权力也明显地不同。魏、吴两国对拥有强大宗族势力的门阀官僚集团施行一种特务统治,最终并没有取得成功。依赖这种形式发挥监察作用,必然要导致国家机器运转的恶性循环,瓦解统治集团的凝聚力,最终必遭唾弃,这是封建社会特务统治的共同命运。校事对当时的社会是利弊并存,对其监察效果要从时代背景分析,这样才可以做出较为公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