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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这种保障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而设立的。具体是指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设置一个专业的存款保险机构,符合投保条件的相关金融机构可以申请加入该机构,然后由各投保机构向其存款保险机构缴纳费用,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投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危机甚至破产时,该存款保险机构有义务提供资金援助,保证该投保机构的正常经营,从而用以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在一个国家中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维护银行存款人的利益,保证投保银行的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利于增强社会大众对一个国家的银行业的信心,维护金融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存款保险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我国来说,一直以来一直存在隐形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但是直到现在仍未确立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隐形全额的存款保险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市场退出效率不高,国家负担重等等重大的问题。因此,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构建保护公众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稳定金融体系、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认清我国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国情,结合国外关于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充分理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阐述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通过阐述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涵义与本质、法律关系、目标等,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和把握。二是比较分析当今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存款保险制,通过比较研究公认是成功典型的美国和德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分别从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归纳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三是通过分析我国现在在金融领域实施的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对该隐形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指出我国现阶段需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需要及其可行性。四是对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的探索,通过分析和评价我国前面出台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草案),结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加之对国际经验的借鉴,对我国即将出台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