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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三农”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湖南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占全省人口构成的绝大部分。研究“大跃进”与调整时期(1958-1965)湖南“三农”现代化政策的变迁及其效应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即拟对此作一系统回顾与总结。 全文主要内容如下: 引言部分,阐明本文撰写缘由及有关概念。 第一部分,简述过渡时期湖南“三农”发展概况。湖南农地制度经历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两次重大变革,为社会主义“三农”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与群众基础。 第二部分,探讨“大跃进”时期湖南“三农”现代化政策的变迁及其效应。这一时期,湖南“三农”现代化政策经历了农业大跃进、农村人民公社化,初步纠“左”,继续跃进、所有制升级的动荡与演变。根本指导思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的失误使湖南“三农”现代化面临绝境:农业生产连年下降;农村社会动荡不安;农民生活异常困难。 第三部分,探讨调整时期湖南“三农”现代化政策的变迁及其效应。前期经济政策的调整以对农村人民公社进行体制内的初步改革为主;后期政治思想政策的调整则以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主。前期经济政策调整产生的短期正面效应使湖南农业、农村、农民总体状况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得到进一步运用;而由于“调整”的不彻底性及政治思想政策对经济政策的制约,这一时期所形成的各种制度及其弊端产生了严重阻碍湖南“三农”现代化发展的长期负面效应。 第四部分,总结“大跃进”和调整时期湖南“三农”现代化政策变迁及其效应的主要特点:“大跃进”时期湖南农村“左”与纠“左”,即错误与正确两种趋向的矛盾冲突较为激烈,非其他各省可及;调整时期湖南农村社教运动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在全国首屈一指。对其作出初步评价并分析其对当前湖南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三农”现代化所具有的启示意义:必须十分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关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