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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运动员的身心发展水平、知能结构等对整个大学生体育的发展都可以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想要保证大学生运动员的整体素质,招募体制便变得尤为重要。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作为大学体育的管理机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由最初自发的体育活动发展为目前十分完善的竞赛组织体系。通过健全的招生机制,完善的法规制度,严格的行为准则,有效的控制了大学生运动员的招生工作。这样的管理制度,使得大学生运动员不仅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在学术文化水平方面也与普通大学生相差无异。美国大学体育由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NCAA)统一组织管理,对大学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管理、学习、竞赛组织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等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大学体育活动顺利、公平的进行,这对美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而我国在经济体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才意识到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能够促进竞技体育的大发展。因此,也于1975年成立了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经过后期的逐步改进,在保留现有有效组织机构的同时,对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机构进行重组,按职能增加相关部门,尤其是一些立法部门,监督评价部门,使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机构逐步合理、完善。随着组织机构的改进和完善,FUSC也很快变为了真正的社团化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依托政府同时,也能自我运行。本文采用了文献综述法,内容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专家调查法等方法对比了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和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NCAA)两个组织的发展及组织架构,并从中对比分析中美在招募机制上的不同,从而发现我国现有体制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