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国防采购的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下的采购模式转变,对如何提高国防采购经费效率的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在国防厂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情况下,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取决于其获得的合同价值和企业利润;另一方面,提高国防采购经费的效率又需要降低企业利润,激励企业提高努力程度。因此,设计出符合我国国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机制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论文在介绍了激励规制理论和博弈论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激励规制在国防采购中的应用。在分析了目前我国国防采购的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应用激励规制的理论对国防采购的三个阶段——厂商诱导、项目的R&D及生产中的激励问题进行了研究。论文首先通过构建一个厂商策略行为博弈模型,对国防采购中厂商诱导问题进行了研究。所得结论表明:设立一个合适的准入门槛不但能够吸引优秀厂商进入到国防生产领域中来,而且能够防止效率低下的厂商从事国防产品的生产。论文对国防项目的R&D阶段军方的R&D补偿策略进行了研究。结论表明对国防承包商的R&D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可以降低承包商风险。论文在分析国内外国防采购R&D补偿模型缺陷的基础上,运用激励理论的相关理论构建了承包商之间的R&D博弈模型,分析国防项目的R&D投资、项目利润、厂商数量和R&D补偿比例之间的关系。模型均衡表明:军方可以通过调整R&D补偿比例影响承包商的R&D投资规模、控制承包商获得的超额利润。结果还表明军方在每个行业保持两家实力相当的企业是最优的。最后论文在指出国防采购合同具有特殊性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分析传统的合同设计方式和自我选择的合同设计机制不可行的原因。通过设计一个类型分离的合同设计机制,指出军方在不知道厂商的具体生产函数类型的情况下,可对厂商的生产函数类型进行划分,向厂商提供不同的合同类型,以使付出的期望合同价格最低。论文结尾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