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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正在大力投资进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铁路建设里程和投资规模在我国铁路建设史上将会是前所未有的。伴随着铁路建设征地,会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农民因为铁路建设失去土地后,各方面利益将会存在受损的风险,失地农民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益补偿不仅关系到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他们的可持续生计,还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政治问题。因此,在国家大力投资修建铁路以拉动内需的大环境下,研究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本文以失地农民利益补偿的相关理论依据为指导,结合铁路建设征地的特点,对我国现行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的不合理性及失地农民利益受损风险进行了分析,然后以太中银铁路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在我国现行政策框架、保障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前提下,提出了构建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的对策选择。同时,通过对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现行的铁路征地补偿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虽然几次提高了补偿标准,但是由于制定补偿标准的基础没有本质变化,现行的铁路征地补偿制度仍无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需求,也无法适应铁路建设市场正在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的趋势,致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存在受损的风险。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在国家政策框架下,构建新型的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是必要的。(2)铁路征地中不同类型的失地农民面临的实际困难及需求愿望是不一样的,对所有失地农民均实行简单的货币补偿安置显然有失合理。因此,应该对不同类型的失地农民实行多元化、差异化的补偿安置方式。(3)构建铁路征地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从经济补偿机制、就业培训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三方面共同来进行完善,从而实现保障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