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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叫”“让”是汉语母语者和学习汉语的留学生常用的三个介词,且调查显示,留学生使用这些词出现的偏误非常多。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从句法、语义两个角度对“给”类介词进行了共时平面的描写,从认知语言学的语法化理论、意象图式和隐喻理论、原型范畴理论对它们进行了历时和动态的再分析,在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给”字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和习得顺序设想,通过实验和调查问卷验证了这一设想,最后对这类动介兼类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设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写了动介兼类词“给”“叫”“让”的研究对象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语料来源。第二部分:“给”类介词的句法、语义分析。这一部分对“给”类词的动词义和介词义进行了描写分析。“给”作为动词有“使对方得到、遭受”、“容许、致使某人做某事”两个意义,作为介词有“介引事物的接受者”、“介引动作行为的接受者”、“介引动作行为结果的接受者”和“介引动作行为的施事”四种意义,“介引动作行为的接受者”又包括“介引动作行为指向的对象”、“介引动作行为的受益者”和“介引动作行为的受害者”三个次类意义;“叫”作为动词有“喊叫、呼唤”、“称呼”、“支使、使令”和“容许、致使某人做某事”四个意义,作为介词有“介引动作行为的施事”这一用法;“让”作为动词有“离开原来所在地”、“谦让、把有利条件给对方”和“容许、致使”三个意义,作为介词有“介引动作行为的施事”这一用法。第三部分:“给”类介词的认知分析。这一部分从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出发对“给”类词进行了动态分析。首先,本文对“给”“叫”“让”动词虚化为动介兼类词的过程进行了梳理,以及凸显了在不同阶段中意义用法的区别和联系。“给”作为介词“介引事物的接受者”这一用法就是从“给予”义发展而来的,这一过程体现了经由语法化产生的介词用法与动词用法的密切关系。然后,对于这类词动词义和介词义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原因进行了考察——“给”“叫”“让”的意义用法的产生和演变中包含着两种认知模式:意象图式模式和隐喻模式。这样,对于这类动介兼类词意义的关系有了理性层面的认识。最后,通过对多个义项的对比分析,我们找到了每个词的原型用法,原型用法对于理解其他用法有参照意义。这些研究对于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效进行也有重要意义。第四部分:“给”类介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研究。立足于前面两章的研究,这一部分探索制定“给”类介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对外汉语教学语法是区别于一般语法知识、理论语法,为语言学习者而设计的规范语法,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理论强调语法知识的难易度评定和以此为据的排序。我们提出了“给”类介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设想,并通过实验、调查问卷验证了这一设想。然后,我们对“给”类介词语法点难易度排序、教学阶段安排和描写注意事项进行了完善。对这类词的教学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