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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社会发展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同时,社会的违法犯罪率也出现了爆发式地增长。随着罪犯这个群体的不断壮大,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也成为了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特殊群体。许多刑释人员离开监狱回归社会后,因长期脱离社会,在短时间内很难融入社会之中,加上自身的就业能力低下、受社会的歧视、他人的排斥,缺乏一技之长,又得不到任何的社会保障,他们就会“破罐子破摔”。尤其是女性刑释人员,由于女性在社会、家庭中承担着多重角色,她们既是女儿、妻子、又是孩子的母亲,她们是家庭中极其重要的纽带和桥梁。很多女犯在入监后,丈夫会选择和她离婚,也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一个完整的家庭就破碎了。所以,这些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她们会觉得自己已经一无所有,想自食其力也有难度,生活也得不到保障,为了生计她们会铤而走险,“被迫”性地再次实施犯罪,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状况、就业状况、家庭婚姻状况、人际交往状况等都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谐。帮助女性刑释人员更好地实现继续社会化,消除社会对她们的排斥和歧视,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她们的生存技能,为她们提供合适的安置帮教,使她们获得可靠的社会保障,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是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在服刑期间通过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使得他们能掌握扎实的技能,提高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另一方面让他们在社会中得到社会、企业、家庭的接纳,获得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有效的就业保障,帮助她们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成为现代社会中的守法公民。因此,解决女性刑释人员的继续社会化对稳定家庭、稳定社会、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对完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推进社会安全稳定,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推进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大发展。本论文以江西省女子监狱刑释人员为例,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现状入手,充分且详尽地阐述刑释人员在继续社会化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瓶颈,多角度剖析其原因并提出有效的思路,为今后解决刑释人员继续社会化问题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