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六大会议明确指出:我国要实现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必须要依靠农村经济和农业经济建设的大力支持,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作为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基础,则全面进入小康生活水平的目标无法实现。为此,在2000年8月份,我国交通部以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就农村公路的进一步发展制定了一些措施,并发出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建设在全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公路的建设,才能解放农村经济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生产力。 在农村公路管养整个进程中,公路管养的体制因素是公路管养工作的制度保障,如果农村公路的管养体制不完善,必然会引导管养过程在某个细节上出现差错,从而在该体系中产生多骨诺牌的效应,在农村公路管养中产生一些破坏性的影响,不利于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生产的有利发展。 要切实有效地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管养工作,促使农村公路能够正常地使用,江西省农村公路的管养就必须在改革现有的管养体制前提下,把每一项细小的工作做好,做透彻,做规范,确保每一寸农村公路都能“有所养”,不拉下每一公里的公路。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主体不能再划分给乡镇或村级管养机构,必须由县一级政府把此权力收回来,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业化是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础,随着市场发展对公路运输的需要,对农村公路的管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农村公路养护专业队伍或公司中的管养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如果没有较深厚的专业知识,不能正确和熟悉使用养护公路的所有设备,不能及时地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则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无法取得很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