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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还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公司治理结构,因此企业进行融资时的首选依然是债务融资。我国债务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银行借款、公司债券以及商业信用。这其中又以银行借款作为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最主要方式。而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向前,个人以及企业组织逐渐认识到获奖的重要性,意识到获奖对于个人以及企业组织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影响。企业获奖作为一种非财务信息其作用在于对内可以稳定人心,给予员工荣誉感和信心,并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对外,获奖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声誉,大大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支持率,从而间接地转换为巨大的资产。此外,企业获奖还具有缓解信息不对称性,降低企业债务违约,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等作用。这就为企业获奖影响债务融资等外部资源的获取提供了可能。中国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关系型”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了不同的对待方式。而政府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掌握着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源。因此,民营企业在进行债务融资时通常会面临较大的融资约束和信贷歧视。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国有企业的信息质量总体上要优于民营企业。此外,国有企业与部分商业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相比较而言,银行在对民营企业放贷时会承受更大的信息不对称性,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代理问题会更加严重。而企业获奖作为一种非财务信息,能够有效补充单纯财务信息的限制,缓解信息不对称性,进而降低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作为资金供给方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其更多的会作为独立经济主体参与市场,较少地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企业会面临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和更为严重的信贷配给。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等信息更不容易获取且可靠性更差,而企业获奖作为一种信息补充将会有效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性,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种有效的评价工具,从而完善现有信用评价体系。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我国2009-2016年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考察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能力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国有民营企业进行分组回归,研究企业获奖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对于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此外,通过引入市场化程度这一调节变量,探究市场化程度在企业获奖对债务融资能力的调节作用。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企业获奖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债务融资规模,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获奖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企业获奖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本文研究有如下贡献:从理论上讲,对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提供了企业获奖对于获取组织外部资源影响的全新研究视角,弥补了之前的研究空白。而从实际意义上讲,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进一步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企业获奖的认识,帮助银行等资金供给方在信贷审批时更好地识别企业所获奖项。此外,对于合理设置奖项、加强奖项管理、改善奖项评选机制、优化信贷资源的配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