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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为实现男女平等,我国妇女运动高潮迭起,经过多代人的努力,妇女的经济、政治、社会、家庭等地位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国现阶段依然在财产占有、参政议政、教育就业、家庭生活等主要方面存在不平等。挖掘造成这种现象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等根源,发现在人类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中,妇女被动或自然放弃了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劳动,局限于人口生产的家庭劳动,在男性拥有绝对的财产所有权后,妇女受支配的地位就难以改变了;造成男女不平等的历史根源主要由于社会活动及习俗自然排斥妇女、妇女迫于“男主外女主内”的历史传统及社会压力主动放弃地位、女性“自醒意识”的缺乏自然放弃平等地位;造成这种现象的文化根源主要是社会普遍存在妇女自身文化教育程度低、社会文明程度不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淡薄等缘由;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政治根源集中表现为国家政策、法律对妇女群体的不重视、保障妇女权益的诸多法律存在漏洞、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中面临重重困难。基于对现阶段我国男女不平等现象及其根源的剖析,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对我国妇女工作指导的实践经验,寻求实现男女平等的路径,进而认为通过如下路径来实现男女平等:通过政府主导和民众推动,构建以男女平等观为主体的社会意识形态,赋予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通过改变社会性别分工、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决策权的拥有等方面,拓展妇女的就业与发展空间,同时实现各种利益在男女两性间的重新分配和组合,全方位地争取实现男女机会均等;通过进一步规范与落实执行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遏制、鞭挞妇女被侵权、被歧视的社会现象,增加妇女和妇女组织自身的维权力度,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只有平等地享受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才能实现最优的两性合作,男女两性在一定程度上的和谐自由发展会最大效率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从实现男女平等到两性和谐发展,不仅是女性群体自身发展的目的,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快速发展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