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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吏之道》是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的一部分,简文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是从政任官的道理,它要求官吏忠君爱国,安抚百姓,守法廉洁,负责高效。体现了“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法家思想。从其思想实质分析,本文认为它是秦统治阶级对官吏提出的政治道德宣言。 近年来学界多从思想文化史的角度来研究《为吏之道》的,笔者在吸收借鉴学界关于《为吏之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法律思想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探讨。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对《为吏之道》的文本及其法律思想进行研究。 首先,在对《为吏之道》文本进行初步梳理的基础上,据此推断简文的内容应该是取材于多篇文论杂抄而成,其成书年代应该是在秦孝文王或庄襄王时代至秦统一战争结束前的这一时期。 其次,将《为吏之道》简文的内容分成九个部分进行探讨,即“为吏之道总则篇”;“五善五失篇”;“勉励篇”;“除害兴利篇”;“驭民篇”;“警示篇”;“治事篇”;“魏律二则”;“口舌篇”。本文分析认为,《为吏之道》是以法家思想为主线而间或儒家、道家、墨家等诸家思想的作品。 其三,进而,笔者对《为吏之道》法律思想的内容进行了概括总结,指出《为吏之道》法律思想集中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在政治原则上,秦统治者要求官吏必须忠君爱国,维护君主专制;在政务作风上,必须严格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在道德品行上,做到尚贤使能,廉洁公正;在治国理政上,能兼容法儒道墨,综合为治。 最后,总结全文对《为吏之道》法律思想进行评析。笔者认为《为吏之道》法律思想的积极意义在于:严明法度,以法治吏,国运强盛;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必重修身;为吏者应该恪尽职守,注重实绩,善于权衡;人才须历练,制度为保障。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也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同时笔者也指出,《为吏之道》文本中所宣扬的封建专制集权思想及绝对“忠君”思想;“严刑峻罚”、“罚重于赏”的极端法治思想;墨守陈规、机械执法的僵化思想;善弄权术、处世圆滑的官场流弊思想等都是消极不可取的,是应该批判的。对此,我们应该有个清醒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