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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全球化经济时代,外商直接投资对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都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对于我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FDI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重视吸收外资的数量,吸收的外资的数量很大,但对外资的质量问题关注不够,很多外资企业到高新区投资主要是看到了我国优惠的政策和廉价的资源,外资的根植性较低,内资企业很少能学到外企的先进技术,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根据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一般是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输出自己成熟的或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发展中国只能被动接受发达国家技术含量不高的产业。长此以往,发展中国家将永远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现在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是为了利用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提升本国的产业竞争力。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目标相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盛行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发展中国家提高引资质量指明了一个方向。我国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一样,希望能够引进高质量的外资。在世界各地纷纷效仿硅谷的热潮中,我国先后建立了54个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聚集的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水平最高的地区。高新区无论是在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营业收入还是在出口额方面都远远高出全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吸收外资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势,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跟全国相比都占有绝对优势。2004年,流向国家级高新区的外资已占全国累计吸收外资的12%以上;年吸收外资已占全国吸收外资的19%以上;外商直接投资占高新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以上。但与世界上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相比,我国的高新区在提升外资质量方面水平还不高。主要是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不完善,高新区内企业的产业关联度不高,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高科技人才短缺,产学研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缺乏持续创新的能力,产业集群效应存在脆弱性,还没有形成创新文化,不能发挥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针对我国高新区产业集群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和集群要在如何完善集群发展方面下功夫。建立高新区法,各高新区形成各自的主导产业,改变重复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