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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问题一直是我国工作重点,而实现全国统筹又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开始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2018年6月中旬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我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通知要求重新制定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这其中就包括逐步统筹缴费率等核心制度参数,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仍是省统筹(实际上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省份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统筹),各省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并不相同,且差距只体现在企业缴费率上,如此,各省之间就存在着相差较大的企业负担,严重背离了“公平”原则。此外,我国总体上高达28%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挤压了作为第二支柱的年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尤其是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因此,加紧制定一个最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缴费率不仅是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前提,更是实现“统筹”与“降费”同步推进的顶层制度再设计的应有之义。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缴费率上,即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缴费率1,所以本文主要是从“统筹”与“降费”两个维度通过建立精算模型得出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最优缴费率。本文在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基础养老金统筹动因,以此回答为什么对基础养老金缴费率进行统筹;其次,根据我国基础养老金缴费率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得出我国基础养老金缴费率进行统筹的动因;再次,通过整理归纳得到我国基础养老金缴费率的统筹标准和最优标准两个测算标准,并在该标准的指导下综合考虑基础养老金收支平衡和经济发展水平两种因素,运用Logistic人口精算模型、基础养老金适度缴费率模型、基础养老金收支平衡理论模型测算得出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统筹缴费率;同时,本文通过基础养老金最优缴费率模型进一步测算得出基础养老金最优缴费率;最后,对测算出来的基础养老金最优统筹缴费率的可行性进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实现机制。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促进基础养老金缴费率全国统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必然要求;在最优统筹缴费率标准的指导下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文测算得出基础养老金最优统筹缴费为15%,在原来20%的基础上降低了5个百分点;测算得出的基础养老金最优统筹缴费率与财政支撑能力相匹配,与企业缴费能力相契合;最优统筹缴费率从全国统筹角度需要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政府责任、协调区域间经济发展及建立国家财政补贴机制来实现,从降费率角度需要通过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加大征缴力度、规范“提前退休”、加快推进“延迟退休”政策、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加速推进划拨国有资产及改善养老金投资现状等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