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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下文简称“边区”)素来经济落后,自中共在此建立苏维埃政权,逐渐废除封建剥削后,才开始了缓慢的发展,但经济基础薄弱是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边区的自然环境又较为脆弱,容易引发各种自然灾害,因而造成大量灾民的产生。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从外部又涌入大量难民,如何来对这些灾民、难民进行救济,就成为边区政府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不仅关系到万千流离失所的灾民、难民的生计问题,同时也关系到陕甘宁边区社会的稳定以及中共局部执政的巩固。为了解决当时社会大量灾民、难民的救济问题,陕甘宁边区政府以及广大民众都进行了艰苦的努力,总的来看,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推动陕甘宁边区社会救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陕甘宁边区在长期的救济实践中逐渐颁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从临时性的“一灾一救”法逐渐向长效性的法规转变,从主要针对灾民到逐渐根据救济需要出台大量关于战争难民的法规,都体现出边区救济法规不断完善的趋势;而关于其机构设置,很多是沿袭了苏维埃时期的传统,并在陕甘宁边区时期有了明显的改进,设置相对更为合理,并增添许多临时性救济机构,这些都体现出陕甘宁边区在救济方面的制度化特征。其次,充分发挥政府的救济职能。这一时期的边区政府虽然财政匮乏,但依然尽力地对灾民、难民实行救助,一方面是对于灾民的急赈、工赈措施,另一方面是对难民的安置措施,从而形成了一套从临时救济到善后安置的完整的救济流程。而在救济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单纯依赖赈粮赈款等消极救济措施,而更为注重提升灾民难民的生存能力,体现在广泛的发动难民实行生产自救,使得这一时期的救济中呈现出政府救济与难民自救相结合的特征。最后,合理利用民间的救济力量。这一时期的民间救济主要体现在民众间的粮款募捐、粮食调剂以及建立义仓三个方面,粮款募捐以及粮食调剂都是当时较为常用的救济办法,但是如何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却是非常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义仓运动是在民众自发的基础上兴起的,由此实现了民众从被救到自救的积极转变。虽然当时民众普遍贫穷,民间救济的力量十分有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发动民间救济确实是有效弥补政府救济不足的一个方法。通过一系列救济措施的施行,一方面,无论是边区政府还是民间力量,都无疑地实现了对于灾民、难民的救助,并通过这一系列救济措施,间接促进了当时边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共局部执政的巩固;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共执政经验尚浅,且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等的限制,在救济中也出现了诸如经费不足,亦或是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