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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而成为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最为明显的特征是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统一,我国公司法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来说,它不仅需要满足资本的运动本质来维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期望价值,还需要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基础来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运营。2005年10月27日,第42号主席令颁布了修订的《公司法》,新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公司法》专门开设了单章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问题进行规定,更有效地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合法进行。虽然新的《公司法》相对于旧的《公司法》而言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有顾及不到的地方。2013年12月28日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且新法于2014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主要针对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门槛以及资本认缴做出了调整,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介绍以及现行法律制度的详细分析,总结出目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中的问题,并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些个人建议,希望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进步出一点点力。本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本文的写作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线路等问题。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主要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进行法理分析,总结出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进行规制的价值。第三部分为制度分析,主要通过对现行《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中拟出让股东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相关制度进行剖析,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两种方式进行详细分析,分析公司章程对两种股权转让的影响。第四部分对《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些特别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如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股权转让,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变化造成的股权分割,股权的继承问题等等。第五部分为建议,结合前四部分,总结出当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和特别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这些缺陷提出建议,希望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