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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17》中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6%。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大陆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9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7.85%,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同时中国还面临其他国家从未遇到的两个难题,一是人口基数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4亿,居全世界之最;二是“4-2-1”的家庭结构使得老年照护问题更加严峻。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的养老体系以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机构为主体,重建设轻服务,比如敬老院,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全部权责,从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等方面,均体现财政资金的“大包大揽”模式,但这种模式与现在的养老趋势不相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与财政资金投入的捉襟见肘不相适应,不改变以往的“大包大揽”模式,养老财政资金将承受较大的支出压力,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所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应运而生。与西方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去机构化”路径相反,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是以“去家庭化”为起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政府包办和过度市场化的“中庸之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质上是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之间关系的重新界定,权责利重新理清,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需要引入竞争性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参与主体的互补优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围绕“钱从哪里来——补贴模式,如何购买——服务模式,如何买的更有效——评估模式,如何让评估影响钱的再次供给——激励模式”四个模式闭环展开,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数沿袭着“谁购买,为谁买,买什么,向谁买,怎么买”即服务模式等问题的研究,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方式、绩效评价体系构建、财政激励机制设计等深层次问题关注度较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核心要素和实践过程中复杂性和困难性需要重点研究,这也正是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以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研究主题,运用信息经济学、绩效评估理论、福利多元主义和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基础,探究了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原因,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供给机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和基于绩效的财政激励方案设计三个方面分别研究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效应和作用机理,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论文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快的严峻形势,养老是家事也是国家大事。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由于国外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间较早,相关研究较为深入,在居家养老服务筹资机制、绩效评价和指标设计等方面研究成果较为丰富。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地是在梳理总结地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在实证研究部分更加注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的绩效评价,而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供给以及激励关注度不高,本文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财政资金来源、过程管理、绩效以及财政激励是一个相联系的综合体系,只有整个体系科学合理,才能真正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论文涉及的理论基础有:信息经济学理论、绩效评估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文章接下来“供给侧”“需求侧”机制理论模型研究、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和财政激励机制优化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在分析了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探究了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财政资金的供给方式亟需改善,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亟需构建,同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激励机制亟需优化。针对这三个原因,论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及得出的结论如下:第一、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资金补助机制研究中,利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分别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进行模型分析,研究认为:1、在“供给侧补助”方面,同质性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投入更多的努力增加获得财政资金的可能性;而对异质性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来说,财政的相关支持政策会减少社会组织或服务企业对居家养老服务产出,出现“负激励”,企业会处于“低”效率状态以期获得平均的资金补贴额度,若要改变这种“负激励”导致的低效率,就必须设计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增强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的有效甄别和配置;2、在需求侧补贴方面,养老券政策将一部分养老选择权让渡给老人,但老人对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的评价依赖于政府导向,这种“选择偏差”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就显得格外重要。第二、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中,根据效率性、公平性、相关性和经济性等标准和科学性、合理性等原则构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在构建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又利用三阶段DEA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17个省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研究认为:1、我国大部分省份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效率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受环境有利因素影响的省份多集中在东部,而受环境不利因素影响的省份多集中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2、在剔除环境因素后,样本三个直辖市中只有北京市的综合技术效率处于生产前沿面,天津市在纯技术效率方面有待加强,上海市在规模效率方面有待加强。3、剔除环境等因素后,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效率的区域排名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综合技术效率最高,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在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处于较低水平,管理制度、技术手段和资源投入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激励机制的研究中,借鉴OECD国家的实践和典型做法,利用论文构建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和运营情况,设计了基于绩效的财政激励机制设计(Performance-based Fiscal Incentive Program,以下简称“PFIP机制”),从机制上引导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部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激励提高的管理意识。第三部分,论文选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发达国家作为样本,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最后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并提出完善的配套制度改革措施。本文的创新点:1、本文在财政资金补助机制的研究中,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构建理论模型进行分析,阐述了财政补助方式的作用机理,从理论角度分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补助机制,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同时扩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的理论研究视角。2、在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效率实证分析中,首先采用Pearson法筛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投入产出指标体系,然后运用三阶段DEA模型剔除外部环境和随机扰动对效率的显著影响,更为全面准确的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通过实证,分析了各省、各区域间效率的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同时,三阶段DEA模型有助于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的研究领域。3、借鉴OECD国家的实践和典型做法,结合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和运营情况,设计了基于绩效的财政激励机制设计(PFIP机制),从机制上引导省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部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激励提高的管理意识。PFIP的设计引入竞争性资金分配机制,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由结果引向了过程管理,更加注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