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等职业学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基地,把理论教学和顶岗实习紧密结合起来,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理论知识,为顶岗实习奠定基础,最后一学年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以技术、管理等身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与企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是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于传统教育教学之处,是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在中职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从学籍管理上看仍是在校生,“学生”角色未变。而从中职生顶岗实习前,实习单位到学校通过笔试、面试等一系列考核,直到被实习单位选中,进入企业工作,他们都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在实习过程中所从事的工作与企业正式职工没有任何区别,而且有相应的报酬,这表明,中职生与实习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实习生是准劳动者。既然是劳动者就应该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在中职生顶岗实习之前,一般在第四学期的后半程,学校就准备学生实习的工作,其中最关键的是学校考察实习单位,选择物质设备精良,专业对口,正规的企业到学校招聘实习生,这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学校选择条件好的企业,企业选择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直至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学校始终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学生与学校之间还存在着中介性质的法律关系。学校为完成教学任务,也是弥补学校物质设备不足的缺陷,在最后一学年,即实习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委托给实习单位教育管理,实习结束由实习单位出具学生实习鉴定报告,实习单位与学校存在着委托法律关系。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把实习生纳入保护范围,侵犯实习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是不足额发放工资,同工不同酬,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性质难以认定。在实习生的权益受损时实习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连带责任。为了更好维护中职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应完善立法;学校应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传统教育的优势,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学生应与时具进,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和权益,这样维护中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就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