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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救灾理念发生转变,风险认知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我国洪水灾害严重,开展洪水灾害的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救灾是国家防灾减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对政府救灾的信任,会对其风险认知和响应行为产生影响。本文从公众层面入手,在洪水多发的长江流域选取九江、巢湖两地为具体调查样区,通过问卷调查与入户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数据,采用频数统计、赋分计算、对比分析、卡方检验等方法,研究了公众对政府救灾的信任水平,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以及信任对公众水灾风险认知的影响。发放问卷1020份,回收有效问卷931份,主要运用excel2003和spss15.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政府提供的救灾措施与公众实际需要存在一定偏差,对精神层面的救助缺乏重视。公众对政府灾后救灾款物的发放表现出“不够了解、一般满意”的态度。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是社会基本防灾减灾措施中最低的(防洪工程>自身减灾能力>监测预警>政府救灾)。
2.公众对政府救灾的信任水平,受到个体属性因素与区域本底差异的共同影响,表现为学历越高、家庭月收入越多、受灾次数越少、灾害损失程度越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公众对政府越信任。说明信任具有区域共构的特性,受区域经济发展和灾害风险水平的影响。
3.对政府救灾的信任,不是公众判断水灾风险的主要依据,因此对其风险认知的影响不明显,公众对水灾的担心程度和发生可能性的判断都较高。同时,信任对公众备灾减灾行为倾向的影响不明显。调查区公众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但主要源于过去经验的累积而非对水灾事件的科学认识,表现为行为上明显倾向于灾害发生前后的应急减灾行为,而对长期的日常备灾行为缺乏重视。
4.信任是有动机性的,信任动机的出发点不同,导致信任的结果、效应不同。科技减灾(监测预警、防洪工程)和管理减灾(政府救灾)由于作用时段和减灾原理的不同,导致公众产生了不同的信任动机,以及不同程度的科技信任和管理信任,它们对公众的风险认知的影响各不相同,后者的影响较少。
因此,政府救灾工作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扮演好引导者、组织者的角色,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特点的受灾公众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以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水平,这也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