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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是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这一制度的设计和建设理念顺应当前世界的先进执法理念,也完全符合我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有力地保障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平等人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和范围内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实现整个诉讼过程的公平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但这样良好的制度设计和法律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这各种各样的障碍与问题,本文就将结合现状剖析这一制度的各个环节,力争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由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计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目前的侦查实践中所遇到的阻力和现实困境,主要从缺乏财政保障和支持、办案人员自身素质不适应、缺乏操作规范和执行强制性、办案单位拒不出示录音录像资料,这四个方面来简要介绍。第二章重点阐述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法律理念和司法实践上的重要意义。即从程序正义、人权保障和平等观念这三个方面来理解该制度的法律思想渊源,从该制度对侦查讯问工作的现实作用、以及对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权益保障来说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价值。第三章着重阐述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我国施行的国际和国内背景。国内部分从制度和实践两个视角来回顾我国对录音录像制度的探索历程,尤其是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在制度设定和具体实践尝试中的得失,以及我国学界进行的制度试验。国际部分则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并分别列举和分析了各自的优点和可供借鉴之处。第四章则是笔者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实施侦查讯问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建议。重点是要立法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规范、出示规则以及法律地位,并同时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沉默权、律师到场权、侦查、羁押部门的分离等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同时加强体制内的软、硬件建设和制度监督力度,确保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