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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城市居民住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上海、重庆等大中城市形成了商品房居民小区大兴的局面。与早期的商品房居民小区相比,这一阶段所开发的居民小区,在空间上更走向城市的外围,在开发面积、入住人口的规模上更大,进而其在小区的各种配套上也更趋于完备,其中不少新开发的居民小区将提供优质的小学教育服务,作为提升自身物业水准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重庆市主城区,已有的新居民小区开发部门投资配套小学教育的形式如,投资名校,以钱择校;独资或联合在小区内办学等。这些小区开发部门介入小学教育事业有极大的两面性,一方面,它极大的改善了公立教育系统在新居民开发区在小学教育配套发展上的严重滞后的局面,丰富了城市小学教育体制的内容;另一方面,由于操作上的缺少规范,其行为又表现了一定的混乱和无序,如导致大面积的远距离择校,小区学校高昂的收费,甚至教育部门与开发部门、家长的矛盾冲突等。 面对居民小区开发部门介入小学教育轰轰烈烈的发展形式,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从开发部门的角度而言,处于区域内知名小学服务范围内,必定使其因知名小学的利益外溢而受益,同时,现代正在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也向我们表明,丰富和完善本已滞后的区域内小学服务体系,是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从政府部门的角度看,小区开发部门的办学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新开发居民小区所面临的入学难的压力,分担了政府部门在新居民小区的教育责任。因此,二者在办学中进行有效的责任分担是其应有之意。 在未来的新居民小区的小学教育配套发展中,我们应力争做到,科学规划,严 格规范,使城市发展与新居民小区小学教育配套发展相结会;使新居民小区开发部 门投资小学教育与城市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使新居民小区小学教育发展与名 校教育资源优势扩展及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这是提升城市服务水准的重要形式, 也是促进城市新居民小区小学教育配套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