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公信力是随着法学家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兴起而出现的一个概念,在我国也已经被提出十多年。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现代化、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然而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司法不被公众信任,反倒遭到怀疑,涉诉上访、投诉也给我国的司法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影响了司法现代化的进程。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成为当下的一个现实问题,各个专家学者纷纷发表宝贵的意见,作为一名初涉法律的新人来讲,只能针对我所了解的司法现状,以我所掌握的浅陋的知识进行理论分析,以求为我.国法治建设尽到作为法律人的一份义务。第一章详细阐述了司法公信力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界定了司法、司法公信力的概念,限定了司法公信力是反映社会公众与司法权、司法机关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的信用关系。分析了司法公信力的双重维度:司法机关的信用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其次阐述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司法公正、司法独立以及法律信仰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从不同的角度映射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最后又阐述了司法公信力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深远历史意义。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司法公信力的历史渊源和现状。首先介绍了中国古代司法及司法公信力的情形,其次概述了西方社会的司法制度及司法公信力现状,从古代司法传统及西方司法制度中寻求我国司法公信力得以建立的影子。最后又对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查阅了诸多的事实资料,指出了目前我国司法公信力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第三章针对前面一章提出的当前我国司法公信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其所包含的深层次原因,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思想影响,司法地位不独立,法官重实体轻程序,司法判决执行难,法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监督不力,等等。第四章针对目前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提出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以改善我国司法公信力低下的现状。本部分从法官、社会公众及其它等多个角度,从立法、司法、司法监督、法律信仰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