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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为我国“银行系”基金的推出奠定了法律基础,意味着我国混业经营的大门已被开启。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为第一批获批成立“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2005年下半年,三家“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推出各自的股票型基金。作为我国混业经营的初步尝试,“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绩效是否优于同期发行的同种投资风格的基金?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由于样本区间太小会影响分析的结果,所以本文以2005年发行的三只“银行系”基金以及其他12只同种投资风格的非银行系基金作为研究对象,分析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这段时间内的基金经营的相对绩效。本文在介绍了论文研究的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后,主要介绍了我国首批设立的三家“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现状、优势、风险并对银行开办基金管理公司从经济学理论上进行解释。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客户资源、良好的信誉基础、先进的业务技术系统支持、丰富的货币市场操作经验以及信息优势等方面;而风险主要体现在关联交易、风险传递和交叉托管等方面。将传统的基金绩效评价方法和DEA(数据包络分析)模型用于“银行系”基金的绩效评价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对投资基金单位净资产、投资收益率、Treynor指数、Jensen指数、Sharpe指数等传统基金业绩评价指标以及DEA模型进行介绍、对比分析后,本文分别用传统基金业绩评价指标以及DEA模型对“银行系”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价,得出结论:在股票型基金市场上,“银行系”基金没有表现出明显优于非银行系基金的绩效。这是由样本期内我国股市发展状况及银行系基金的投资风格等因素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