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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国际关系史,满眼可见的是国家之间的冲突与斗争,千百年来使世界人民遭受了无数次的摧残与折磨。无数的政治家与政治学者一直探究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让人类远离战争,享受和平。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斗争都不加掩饰和表面化。尽管冲突存在,但国家间的日益密切的交往毕竟把世界逐渐联系起来。国际体系的存在是以国家间有足够频繁的交往与联系为前提的。如何使国际体系稳定大于动荡,使国家间的冲突减少,给人类带来和平与发展呢?人类的共同体要想维持,就必须管理冲突、维持秩序。怎样管理冲突?在国际体系建立和维系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会运用到权力。无论是三十年战争建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还是拿破仑战败后建立的维也纳体系,更近的全球性国际体系即一战后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二战后的雅尔塔体系,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权力建立的。由于权力有合法性权力和强制性权力之分,以强制性权力为基础建构的国际体系必然以崩解为结局。国际体系的主导者要稳定现存的体系,必须要以合法性权力为基础对体系进行构建。 本文以政治学核心概念“合法性”为切入点,试图对冷战以来的国际体系的存在、发展、演变作一深入探讨,以此为突破口,追究一下使国际体系稳定有序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本文分为三部分: (一) 国际体系的权力与合法性基础。国际体系是独立的国际政治单位或国际行为主体,按照一定规则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总体,其最关键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体现了一定的权力分配关系下的国际统治秩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尤其在当代国际社会中并不总是以炫耀和使用武力来显示自己的权力,更多的时候是谋求在国际社会中获得合法性的权力。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界定糅合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