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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住房制度改革成为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城镇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体制已经基本终止,货币化住房分配、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体系已经大体建立。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确给人民群众的居住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考验。 在这些问题中,人们关注的核心焦点是住房难、买房难、买房贵的问题,即住房供给及与供给相关的问题,亦即住房的增量问题;而购房之后的住房的维护、管养问题更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即住房的存量问题。住房问题从来不是一个时间点的问题,不是一买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住房是消费品,消费周期长,在整个消费周期中需要不断的维护、管养,这就是物业管理问题。由于现阶段矛盾突出地体现在购房上,物业管理的问题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但往往物业管理的问题不解决好,势必会影响住房制度改革的成败。物业管理关系着居住的质量甚至是生活的舒心程度和幸福指数。 本文尝试从住房制度改革的视角探究老旧住宅小区治理及相关物业管理问题困境的原因。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住房制度改革前后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属性分析,试图明晰谁应该是管理的主体和资金投入的主体。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了管理主体和投入主体与现实中管理主体和付费主体错位的结论,并通过现有的案例分析从实践角度也证实了这样的错位是低效的,不可持续的。因此,理顺投入机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从理顺投入机制的角度,本文提出了改善中央国家机关老旧住宅小区治理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