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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是保障核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它贯穿于核电站选址、建造、运行、管理、退役各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核电建设中出现了跨省的新情况,由此核电站辐射环境工作也面临着跨越省份的新情况。如何较好的处理跨省核电站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将是我国核电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跨省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办法,无具体实践可供参考。本文以跨越江西省和安徽省的彭泽核电厂为例,从以下几方面来研究核电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方面相关内容:(1)总体要求。参照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导则,提出了我国跨省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4点要求:即要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管理到位;辐射环境监测准备充分;建立科学快捷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系统;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协同、相互支持和配合。(2)问题分析。根据跨省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过程中的总体情况,结合彭泽核电站的实际,分析辐射环境监测中一些具体问题。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监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辐射监测的准备等问题。(3)工作对策。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核行业标准,遵循正当性、合理性、公平性、资源优化、协同性的原则,对上述辐射环境监测中的问题,初步提出了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具体对策。其中,包括跨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对策,跨省辐射环境监测的准备工作对策,统一管理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等。(4)后期研究建议。列出了江西彭泽核电站区域的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和社会环境情况,指出彭泽核电厂下一步辐射环境监测点布设的工作建议。本论文就核电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问题,遵循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导则,借鉴国内已建成核电厂的相关辐射环境监测方面经验,对核电厂在跨省辐射环境监测方面所涉及的诸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相应的工作对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多种方案中得出较为合理、可行的方案:即成立跨省联合指挥协调委员会,统一管理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协调省份之间相关事宜;同时给予各省相关辐射监测机构一定的权利,以便能够快速、及时、高效的做好核应急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