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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其发达程度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安全是民航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一国民航发展现代化程度的评判标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民日益增长的航空出行需求,民航服务向多元化、大众化发展的同时,民航业突发性安全事件也逐渐增多,若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影响航空公司经营、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严重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如近年来发生的“8.24伊春空难”、“美国西南航空客机引擎爆炸事件”等,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也会使民众对民用航空的出行信心不足,造成整个行业发展缓慢,所以民用航空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危机处理也受到当前社会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航业快速崛起,截至2015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体。我国民航业一直以来都严守“安全”这根红线,并在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民航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民用航空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复杂性、不确定性逐渐增大,单单靠航空公司自身解决此类问题早已不能够满足行业发展。如何加强民航业各参与主体的合作,高效解决日益复杂的突发性安全事件,保障民航业安全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民航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曾强调“航空运输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国家战略”。“民航业是重要的战略产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坚持民航安全底线,对安全隐患零容忍”。这些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民航安全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的重要地位。本文在结合民航业相关知识与公共管理危机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民航业突发性安全事件危机管理的机制,通过对“8.24伊春空难”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主体职责的分析,阐明其相关关系,提出了现阶段在处置民航突发性安全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预警、监管、文化建设、管理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希望能对后续我国民航业多元主体间的协作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