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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本质是人的自律。自律是人的理性的自我立法,自律的道德高扬人的主体地位和意志自由。当前,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结构、经济体制、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的转型,使得他律性规范对社会成员的外在控制、约束力大大减弱,急需加强道德自律。然而,作为未来社会主宰、支柱的青少年,其道德自律状况却令人十分担忧。从学校道德教育的维度去探寻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我们发现,长期以来,我们在道德价值的定位上,过分强调“社会本位”、“社会价值”,而忽视了“人是目的”这一道德的根本价值;在道德目标的设定上,空泛虚幻,缺乏层次性;在道德内容的建构上,远离现实和学生的道德需要、道德生活;在德育方法的使用上,带有浓厚的强制灌输痕迹;在德育环节的轻重上,重道德知识教育,轻道德实践。我们认为,道德自律素质的培养必须以道德实践为基础,以他律为前提,以主体的意志自由为条件,遵循教育规律,注重道德内化。因此,在青少年道德自律素质的培养过程中,我们必须以学生的道德需要为出发点,设立符合学生“最近发展区”的德育目标、道德要求,使道德回归现实、回归生活、回归实践,同时,高度重视学生的自我教育。然而,青少年道德自律素质的培养,不仅是“道学家”、教育工作者的事,而且也应该是社会制度设计者、行政规章制定者、制度规则执行者和社会舆论参与者的责任。我们应该建立严格的他律性道德环境和刚性的法治秩序,解决道德生活中“劣币驱遂良币”的问题;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德行代价的正式补偿制度,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建立满足德行主体利益需要的社会机制,解决德行主体“利益动因缺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