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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美国花旗银行已经向中国国家专利局申请了20多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这些专利大多是配合新兴网络技术或电子技术而开发的金融服务和系统方法,目的是为了控制电子银行的核心技术,树立网上银行的领导地位。尽管监管层态度模糊,但毫无疑问,一场知识产权战争在金融领域拉开了帷幕。1998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诉签记金融集团(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案件中认为“商业方法”作为发明的一种可授予专利,这一判定彻底打碎了“商业方法”在专利授予中遵循的“除外原则”。自此,美国司法界为各种不同类型软件相关商业方法打开了可专利化的大门。这一案件成为美国商业方法专利进程中重要的转折点。随着电子通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在经济交易中的位置逐渐凸现,商业方法专利的客观需求越来越高。在美国打开商业方法专利的大门之后,受美国的影响,日本、欧洲也放宽了授予商业方法专利的标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商业方法可专利化的进程是否对中国也有影响?本文针对金融类商业方法在我国是否可专利化的主题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美国商业方法获得专利的历史进程和现实及存在哪些问题?第二、美国授予商业方法专利的源动力在哪里?第三、美国商业方法专利进程演义对我国有何启示?第四、我国金融机构当前对待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处于何种状况?第五、在现实条件下,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对我国金融机构和公众有何经济影响?在以上问题的思路基础上,本文包括导论在内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动机和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商业方法可专利化的历史进程和当前状况,分析了授予商业方法专利的客观和主观条件以及专利化后存在的问题。在美国的法律史上,直到1998年的State Street Bank案件之后,法院才授予商业方法可专利化的资格,而之前在司法界都盛行着“商业方法除外原则”。司法界在法律上赋予商业方法可专利化的特点,是由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共同造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世界范围内国家未来利益的争夺。此外,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一劳永逸,事实上,商业方法审查标准的技术确定,正外部性降低、抵消效应正逐步凸现出来。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和保护现状。当前我国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现状并不容乐观。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着以下几个劣势: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类专利申请数量少;2.金融产品专利质量不高;3.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金融产品的研发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不高,科技含量低;4.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金融产品专利的保护意识较弱。第四部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商业方法专利化对专利权人、专利权以外集团的影响。这一部分主要采用了两种经济学分析方法:一是成本-收益分析;二是效率分析。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发现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产品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经济特点:一、成本优势;由于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产品的成本主要集中在产品开发前期的研发阶段,而产品复制成本低廉,这使得产品随着需求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边际成本下降,平均成本下降。二、先入者优势;越早推向市场的金融产品,越容易被市场接受,金融机构也因此越能享受到成本下降带来的好处。三、网络约束效应;金融产品的使用者由于面临着使用新产品必须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面临产品锁定。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产品的这种优势使得金融机构能长时间享受边际收益递增的好处。而对于专利权以外集团,商业方法的正外部性由于商业专利的独占性特点而降低,金融产品使用者必须付出更高的使用费才能具有产品的使用权。此外,抵消效应将对未来社会收益产生不利影响。运用效率分析,我们进一步发现,赋予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权有损社会效率。专利的独占性事实上在短期内为金融机构创造了垄断环境,一方面,一部分消费者剩余损失了;另一方面,超额垄断利润的获得大大削弱了银行的创新意愿。第五部分总结了美国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对我国的启示,同时也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的结论是:美国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并非一开始就得到的司法界的认可,而是在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的环境中,在争夺未来国际利益的战略制高点中,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共同推动的。尽管推进商业方法专利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审查标准界定模糊而导致的商业方法专利质量不高、抵消效应的存在导致的未来社会收益降低等问题,但在我国推动商业方法专利进程是大势所趋,这是国家利益和效率问题之间的权衡。只有参与到未来高科技领域潜在市场利益的争夺的战争中,我国才有可能抢占未来经济的制高点。本文的主要贡献:第一、本文从美国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化的进程着手,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分析了美国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开发商专利权的深层原因,一方面为我们解读美国商业方法专利化进程找到了思路,另一方面为推进我国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进程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第二、本文将法律问题与经济现实结合在一起,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效率方面剖析了商业方法专利给各个不同利益主体带来的影响,从而得出了推进商业方法专利是国家利益与效率之间权衡的结果的结论;第三、本文既考虑了美国商业方法专利带来的收益,同时也分析了专利化后出现的技术和现实问题,从而全盘考虑了我国在推进商业方法专利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我国未来推进商业方法专利过程中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