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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试图通过工资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强化教师激励,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但这样一项有益于教师的政策,自实施以来并没有获得教师的一致拥护,反而引起了教师的诸多不满,因此本文以义务教育教师为研究对象,在充分研读了关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相关政策文本以及前人对教师绩效工资所做的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文献分析与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呈现出义务教育教师对绩效工资不满的具体内容,并从外在和内在心理原因两个方面作出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两个层面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发现,教师对绩效工资的不满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对不同教师和校长的访谈,整理得出义务教育教师对绩效工资不满的具体内容,主要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普通教师和中层干部不满的内容,第一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工资增幅不大,与其他行业工资相比依旧处于弱势地位,第二绩效工资是用教师自己的钱奖励自己,第三班主任工作量与班主任津贴不成正比,且班主任津贴考核分配不合理,第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侧重不公平,第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制定存在暗箱操作;其二校长对绩效工资不满的内容,第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细则难以制定,第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存在困境。针对教师对绩效工资不满内容的分析,从外在和教师内在心理两个层面探讨教师对绩效工资不满的具体原因。外在原因包括:第一绩效考核忽视教师的内隐劳动价值,造成教师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现象,第二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制定的不合理性引发教师的不满,第三校长自身问题造成绩效考核方案科学性、合理性的缺失。内在心理原因有:第一教师的内在需求与绩效工资供给的差距,引发教师的不满,第二教师存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绝对公平公正的非理性认知,第三教师普遍存在绩效工资涨幅与期待相等的非理性认知,第四教师作为人固有的社会比较心理。最后从学校管理和教师本人两个层面提出缩短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初衷与现实差距的对应措施:第一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使绩效工资实施与初衷吻合;第二理性看待绩效工资,消除对绩效工资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