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适用中若干问题研究

来源 :华东政法学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hnbj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严重犯罪,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已成为我国的第二大类刑事犯罪。如何惩治当前十分猖獗的抢劫犯罪,是摆在我国司法界和理论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1997年刑法修订中对抢劫罪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对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中的疑难问题作了具体解释,从而使现行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更加合理明确,便于司法适用。本文立足于修订后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对抢劫罪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全文分四部分,共三万余字。第一部分为“抢劫手段的认定”。作者首先分析了暴力行为的含义,指出我国抢劫罪的暴力并不要求危及被害人的生命健康,致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同时认为抢劫罪的暴力应包含故意杀人在内,并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理由。其次,对抢劫罪的胁迫行为进行探讨,指出“胁迫”要以暴力威胁为内容。第三,阐述了抢劫罪其他方法的含义及认定。第二部分为“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主要探讨了适用刑法第269条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关于前提条件,作者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WP=3>和立法本意出发,主张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行为必须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关于客观条件,作者重点阐释了“当场”的含义。此外,还结合案例对转化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问题作了具体分析。第三部分为“刑法第267条第2款抢劫罪的理解与适用”。首先针对学界对该条款的种种评价,从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出发,指出立法者参照外国立法例并根据我国国情,将携带凶器抢夺行为规定为抢劫罪,是科学合理的,并认为该条款规定的是一种新型转化犯。其次,作者分别论述了“凶器”、“携带”、“携带凶器”的含义及认定。关于凶器,作者结合司法解释,对凶器作了分类,并提出了凶器的认定标准。关于携带,作者对其内涵作了说明,并建议司法机关尽快对“携带”一词作出明确的解释。关于“携带凶器”,作者阐释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指出其不足,并依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提出了认定“携带凶器”的五项标准。最后,就认定“携带凶器抢夺”中有争议的三个问题作了剖析。第四部分为“抢劫罪加重处罚情形的认定”。作者结合司法解释,对抢劫罪的八种加重处罚情形作了详细阐述,其中重点探讨了“入户抢劫”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两种情形。关于“入户抢劫”,作者首先从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出发,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户”的解释,并分析了集体宿舍、临时性建筑物、居民院子、楼道等几种特殊的“户”;然后说明了“入户”与“抢劫”的关系,指出行为人必须在入户之前即已产生抢劫的犯意;此外还探讨了入户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问题和入户抢劫的共同犯罪问题。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作者从立法本意出发,论述了司法解释将小型出租汽车和单位内部班车排除在“公共交通工具”之外的合理性,并就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注意的问题作了阐述,主张未经合法程序审批而实际从事公共旅客运输的机动车,也可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文献
应用技术型大学的人才培养具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旨在通过专业教育培养能够满足行业需求的贯通应用工程型与应用技能型两种应用型教育的工程技术型人才。这种对学生学以致用
目的 胰岛素抵抗是指一定量的胰岛素与其特异性受体结合后生物效应低于正常,表现为外周组织尤其是肌肉、脂肪组织对葡萄糖摄取减少及抑制肝葡萄糖输出的作用减弱,临床上表达
患者女,60岁,因“右眼胀痛伴视力下降2d”于2012年10月25日入院。患者2周前因“右眼年龄相关性白内障”在当地医院行“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折叠式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手术过程顺
近年来,随着磁共振技术的发展,磁共振肩关节造影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磁共振肩关节造影较常规MRI有明显的优势,注入关节腔内的对比剂增强作用以及关节囊的膨胀,使其在评估关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短期资本对世界经济的冲击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90年代的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都是很好的
本文在总结钻孔桩桩头超灌高度的基础上,通过试验,提出CFG桩超灌高度为0.5m以上,制作并使用特制截桩设备大大减小了截桩对CFG桩的扰动,此外还对桩间土的开挖进行了详细论述。
紫外光固化涂料因优异的性能和绿色环保取得了高速的增长和广泛的应用。本文通过聚氨酯丙烯酸酯的合成及其在紫外光固化皮革涂料方面的应用,探索了PUA树脂合成的最佳工艺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智能化的交通管理成为一种需要。基于图像处理的计算机视觉技术通过摄像机获取外界景物图像,并利用计算机对图像进行处理,以模拟人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