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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是国际上保障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当前我国建筑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等,都与承发包合同履行不良有着密切关系。
工程担保作为建筑市场的保障机制,有助于约束并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同时也有助于建设各方主体规避风险。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工程担保可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担保人在提供工程担保时,需要全面审核申请人的资信、实力、履约记录,通过制约机制和经济杠杆监督其履约过程,从而迫使当事人规范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
目前,国际上通常实行的工程项目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等等。工程项目担保从管理学理论的角度上看起到了防范风险的作用。
工程担保制度在发达国家实行已经有一百多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主要有美国的美式担保制度、英国的信托基金制度以及日本的同业担保模式等几种。通过比较几种制度的优势与劣势,提出在目前中国国情下应以主要借鉴美国的做法为佳。
我国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展了工程担保制度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本文主要对北京、天津、厦门等城市开展的工程项目担保情况作了一些研究。在肯定成效的基础上,发现了工程担保市场运行不规范、缺乏强制性法律保证、有担保无代偿等问题,据此提出:我国应该尽快加强对担保市场的培育,加强各工程担保组织及配套制度的建设,为工程担保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推动工程担保的专业化。指定统一的担保费计取标准,同时要注重加强工程担保的保后跟踪监管,以便及时解决履约中潜在的问题,降低担保风险。设定担保市场准入条件、规范建设工程担保费用、采用有效的担保种类、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工程担保的保后跟踪监管,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