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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一个竞争空前激烈的世纪,人才的竞争更是焦点所在,教育的发展也就成为我们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指标。学校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主导力量,背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教师专业化已成为当前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但相对于教育发达的西方国家来说,我国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业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研究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中日两国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标准制定的原则、专业发展阶段、相关法律规定及其要求进行了比较研究。结合已有的中日两国教师职业标准的相关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日本的职业标准中所建立的各标准都已经被注入了一系列核心的价值和指导思想,以及制定该标准所遵循的原则。与日本相比,中国小学体育教师并没有关于制定标准制定原则的相关规定。但是,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为促成高质量的教学,我国也形成了一定的理念。(2)在教师专业发展阶段,日本小学体育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教师从入职起共经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教师的职前准备阶段、教师入职阶段和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其中,教师专业发展阶段从毕业阶段开始,逐步向胜任阶段、成熟阶段和领导阶段发展。我国小学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变化的历程可分为非专门化—专门化—专业化三个大的发展阶段。(3)日本制定《教育职员资格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规定教师资格种类和体育教师资格标准,形成教师资质要求与教师职业标准二者融合相互挂钩的模式,提高了体育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尊严,使其专业地位得到根本保障。我国通过修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研制《中小学教师职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标准》、《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为教师的职业标准提供了依据。(4)中国小学体育教师注重“合格专业型”人才的培养,而日本小学体育教师侧效仿美国,走“通才型”的培养模式。(5)日本体育教师职业标准和课程设置的特点主要为:开设了终身运动、余暇运动、运动管理和室外休闲等新的专业,在课程结构方面大幅度提高了选修课的比例。我国在课程设置上表现为:强调理论课和技术课并重,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重视工具课程,选修课的比例增加,继续保持“一专多能”的特点。针对其问题,对完善我国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标准提出相应的建议:(1)健全法律内涵,创新教师教育制度。(2)重构课程结构的共同框架,创新体育教师“双专业”课程。(3)增强体育教师职业教育意识,创新教育科学课程体系。(4)增设体育卫生保健课程,创新体育健康教育体系。(5)开发“术科”课程资源,创新课外活动和学校体育俱乐部制度。(6)加强实践,创新体育教师课程“标准化”和“多元化”的融合。通过对中日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标准进行比较并对其差异性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度剖析,从而为中国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为中国小学体育教学改革的深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