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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金融机构对社会经济的重要作用,各国立法都试图为陷入财务困境的金融机构寻求一种谨慎、快速的解决机制。而破产重整制度既能够对危机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救助,较好地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同时也可以帮助淘汰不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破产重整制度是处理金融行业经营风险的一种合适的制度安排。鉴于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之后,构建体系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更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国外立法实践及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的概念、模式、程序,以及相关制度的构建等,并对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的运作提出具体建议。全文共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全文主体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绪论。本章主要对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的研究背景进行简介,同时,说明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目的及意义,理清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对总体研究做了简单的概括介绍。第二章探讨金融机构适用破产重整制度的原因以及比较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的立法模式。本章先介绍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介绍对危机金融机构实施破产重整的积极意义,再介绍了两种现有的破产重整立法模式,经过对两种模式的比较研究,得出选择金融机构重整立法模式的关键在于是否适合我国国情。第三章从宏观的角度提出对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的构建。本章首先阐述了构建我国金融机构重整制度的意义与立法现状,其后确定了构建我国金融机构重整制度的基本思路,着重从价值取向、立法原则和权力结构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点明,我国的金融机构重整制度还必须与接管及重组制度等行政措施相协调。第四章是对我国金融机构重整立法过程的重点立法内容提出建议。本章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一般规定,对金融机构重整程序的启动,金融机构重整过程中的机构设置,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重整程序的终结等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力求完善我国金融机构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