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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是普惠金融的雏形。2005年,在国际小额信贷年会上,普惠金融这一概念被联合国正式提出,将内涵界定为全方位且有效的使全社会、全阶层以及全体群体享受到相应的金融服务。这也是普惠金融体系发展的宗旨。在金融服务平等理念下,针对长期处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群体或传统金融机构体系之外的中低收入阶层,正在处于贫困状态的人群,构建享受到可得性的金融服务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任务。我国金融体系自建立起,就秉承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宗旨,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并将其提升到政府重要政策层面。在2014年的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方向的金融深化改革目标,形象地比喻通过利用普惠金融这池活水的灌溉,使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实体之树茁壮成长。与此对应,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等管理监督机构与研究机构和实践者一起,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其它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惠金融发展受到一定的约束。而且,普惠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效应,在不同地区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差别。众所周知,普惠金融发展是资源要素合理有效配置的一种形式。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素禀赋虽然不可复制但是可以干预。将资本要素的供给制度、供给模式作为要素市场干预的主要内容,不仅是突破要素配置效率瓶颈的手段,而且突破降低城乡收入差距的难点的重要举措。本文借助于金融发展理论、普惠金融发展理论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理论,采用理论梳理与归纳方法和实证分析为方法,以华北地区为研究区域,以普惠金融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内容,进行了普惠金融影响收入水平的效应的分析。并且,从金融体系与资源配置、华北地区普惠金融的供给和需求、小额信贷的发展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等现状等角度,对华北地区的金融发展的现状进行总体剖析,归纳出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深层原因。同时,分别从城乡收入比率和城乡收入增长率等方面,对华北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的现状进行剖析,结合华北地区2010年至2016年间的普惠金融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动数据,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和收入差距指标,通过模型检验得出普惠金融发展可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