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是以制定法为单一法源的。在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显得刚性有余,却失之灵活。而判例法的突出特点正在于它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因此,从长远看来,中国当代的法治建设必须重视研究判例,以期在法的历史传承的纵轴与法的移植借鉴的横轴的交叉点上,建立起符合“公正、效率”主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消除现行以制定法为单一法源所产生的不利因素,进而在一个高层次上实现依法治国方略。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约3万字。第一部分:梳理中国传统判例制度的发展脉络。第二部分:认识中国判例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价值、弊端,从中发现了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即以成文法为主体,以判例法作补充,二者有机结合的“混合法”模式。第三部分:从法理学、法律思想史和比较法三个角度阐述在我国引入判例制度的合理性。制定法与判例法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我国建立判例制度是法律发展的客观需要与继承法律传统的历史必然。第四部分:从现实条件的角度,论述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可行性。“一国两制”为我们提供了两种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问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便利和巨大机遇。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科技发展也要求我们引入判例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司法状况表明,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具有相当的实践基础。第五部分:阐述了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