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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选举民主理论的梳理,重点分析选举形式对农村权力结构的形塑过程、后果,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意义。在农村,村委会选举是政治精英、非政治精英和普通村民权力竞争的主要场域。村委会选举的形式与村庄内部权力结构具有相关性。案例研究发现:村委会选举依据竞争性程度在形式上可分为控制性选举、半竞争性选举和竞争性选举。控制性选举,其村庄权力结构呈现模块化特征,权力被政治精英垄断;竞争性选举,其村庄权力结构充满不确定性,权力结构不断重组;而半竞争性选举则是介于两者之间,呈现权力格局总体稳定,但局部不稳定。选举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结构的差异反映的是农村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水平。显然,权力结构的模块化不利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而充分竞争选举下不断重构的权力结构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约束,与民主价值相契合。半竞争性选举下的总体稳定和局部不稳定的权力结构,虽然是一种弱民主,但是对于提升选民政治参与水平和促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意义。因此,提高选举的竞争性,推动选举由半竞争性向竞争性过渡,既是塑造农村合理权力结构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今后推动农村基层政治走向民主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