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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地位的提高正好印证了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然而,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直接税的不可转嫁等特性,因而会招到纳税人潜意识的抗拒,具体表现在个人所得避税上。纳税人利用税法的先天不足和缺陷,以及税法多样操作的可能性,尽量减少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净收入最大化。有避税,就必有政府的反避税,这是两个相辅相成的关联方。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以及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政府有理由也有必要对个人所得避税问题采取措施。避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税法的漏洞和缺陷,所以要防范避税行为的产生就必须从税法这个根本问题上下手,通过不断完善税法来达到防范避税的目的。
本文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纳税人的避税问题和政府的反避税问题。而第一大部分又细分为个人所得避税方式、个人所得避税原因以及个人所得避税利弊。其中避税方式主要选取的是一些税收实践中的具体案例,通过案例来分析纳税人的避税方式和途径,从而为政府反避税提供操作思路。对避税原因的分析主要从纳税人的主观原因和外部客观原因两个方面来阐述。而对避税利弊分析这一块,主要侧重避税的不良后果分析,但同时也对避税的正面影响予以肯定,这也可以说是本文的一个亮点所在。
第二大部分是政府反避税问题。通过第一部分的避税问题的研究,我们已经大概理出了反避税的操作思路。那就是从税法这个根本原因着手,不断完善税法,堵塞税法漏洞,让纳税人无空子可钻。还有就是要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素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形象。最后还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培养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法律意识。
本文的一个亮点是,在分析避税不良后果的同时,也对避税的正面影响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