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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西方艺术品市场的对比分析入手,客观判断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揭示了现阶段艺术品定价理论研究滞后的现状与艺术品市场价格混乱的原因,分别进行了艺术品定价的定性分析、艺术品定价的定量分析和艺术品定价的博弈分析,并基于艺术品定价机制,提出了艺术品市场培育的具体措施和建设与完善相关制度的具体建议。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如下:(一)就拍卖市场而言,据笔者测算,拍卖公司对艺术品的估价正确率平均只有30%。即成交价格落在估价区间中的比率不足3成,这一结论不因作品类型(国画或油画)或画家名气有太大差别。只是对于知名画家,低估率更高。该结论是本研究的创新点之一。(二)利用Hedonic模型对中国现、当代艺术品定价的实证研究表明,作品大小不仅与作品价格呈正相关关系,而且在作品定价中起主要作用;由于选择的样本是现、当代艺术家的拍卖记录,其创作年代并没对价格起到显著作用。在国外,因为GDP并不属于艺术品的属性特征,因此Hedonic模型不考虑该变量。但在本研究中,考虑到GDP不仅是影响艺术品需求的明显因素,而且与艺术品的其它属性相互独立,将GDP作为变量纳入模型,不仅具有经济理论支持,而且得到了具有解释力的结果。这是本研究的创新点之二。(三)基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现阶段的特殊性,本研究分别讨论了艺术品持有人与内部投资者两方合谋假拍,艺术品持有人、拍卖行以及内部投资者三方合谋假拍时的均衡情况。结果表明,合理的艺术品定价体系与健全的艺术品市场规制是防止合谋假拍的主要手段。这是本研究的创新点之三。(四)在现阶段,信息不完全将导致中国艺术品市场成为“榴莲市场”。即,在社会资金丰厚,市场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作为炫耀性商品的艺术品市场将会出现赝品量与价格齐升的现象。“榴莲市场”概念的提出是本研究的创新点之四。(五)鉴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现阶段存在的诸多问题,要使中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必须从市场培育与市场规制两方面入手。重要措施包括:建设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中国艺术家绘画作品全集电子图录库》,包括开发绘画艺术品比对技术;完善艺术产业投融资体系、艺术品市场交易电子数据库;起草《艺术品市场鉴定规范条例》、《艺术品保险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制;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等。综合并全面地论述基于艺术品定价机制的市场培育和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是本研究的创新点之五。